正值“雙11”電商購物節,有些消費者在付尾款后想退貨,商家卻以“定金不退”拒絕退款,理由是“訂金”可退,“定金”不退。“訂金”與“定金”僅一字之差,生活中很多人也經常混用,但實際上,兩者含義和法律效果截然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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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定金不退”的法律依據是什么?
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介紹,根據民法典第587條規定: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,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,無權請求返還定金。
陳音江解釋:
“定金”是法律用語,是合同雙方自愿約定的一種債權擔保。如果交錢的一方因為個人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,沒有權利要求退還“定金”。
“訂金”是大家習慣的說法,相當于提前給一部分預付款,如果合同不能成交,雙方都可以要求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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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網購糾紛,消費者該如何有效維權?專家介紹,做好證據留存是關鍵。陳音江提醒,消費者下單時需保存商品宣傳頁面截圖、付款憑證、與商家的溝通記錄、商品實物照片或視頻等四類證據。
專家還提示,消費者在購物平臺選擇商家時,可查看其首頁顯示的“證照信息”,盡量選擇公示了營業執照、經營地址、聯系電話的“正規商家”消費,從源頭降低維權風險。
來源:人民日報 責編 閆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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